资源环境学院

工作动态

关于开展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通知

2023-10-16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充分发挥教师治学育人的作用,构建全员育人、全面育人、全程育人的工作体系,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,完善本科生培养方式,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,学院决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。

本科生导师(以下简称“导师”)是专门为本科生配备的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,是学院增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,推进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措施。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,学院施行2-4年级全程导师制,导师制以学生自愿参加,师生双向选择,学院领导小组在尊重师生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为原则。

一、申报人员范围

二年级及以上未配备并自愿申请配备导师的本院学生

二、申报时间

10月30日前提交材料

三、工作流程

(1)通知发布后,各位同学可利用上课、答疑、指导科研训练项目等机会和专业老师沟通,双向选择确定导师。

(2)学生在充分了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前提下自愿提交,填写《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》(附件1),经导师及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意后,申请表纸质版由各班10月30日前报送各班学委处,学委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吕老师处。同时,每个人点击链接填写备案信息。

【腾讯文档】2023年导师制备案登记: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page/DTHBPYWFJaGpxY2xL

(3)2022级同学上学期如果有部分同学已经给辅导员老师提交了申请表,不需重复提交只需要点击链接填写备案信息,是否备案请查看资源环境学院已备案导师制名单(附件2)。

(4)经学院审核同意后,确定导学关系。确定后的导学名单在学院网公示后正式发布。

四、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要求

(一)导师制以学生自愿参加,师生双向选择为原则。

(二)本科生要尊重导师,主动请教、咨询和汇报,寻求导师的指导,认真完成导师交代的工作,刻苦学习、追求卓越,合理构筑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基本技能,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成长进步,并及时做好导师指导记录。

(三)本科生导师一经确定,原则上在学期间不再变更。如有个别学生由于课题研究、个人专业爱好等特殊原因可申请调换导师。由学生本人提交调换导师申请书,经调出导师、调入导师、班主任签字同意后,报送教学秘书、辅导员处备案。

附件1:   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.pdf

附件2:    资源环境学院已备案导师制名单.xlsx

资源环境学院

2023年10月16日